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8月31日,全市中小学统一开学,高校学生也将陆续到校报到。为保证学生儿童能顺利参加医保,昨天市教委发出《关于做好2009年度学生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新学年,学生儿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期从9月1日开始,力争开学一周内完成学生儿童的参保缴费工作。
市教委明确,2009年度本市学生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目标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全部纳入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区县及托幼机构学生儿童参保率不低于90%,全市学生、儿童综合参保率不低于85%。据了解,今年本市新成立了学生医保服务中心。本市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第一年的医疗保险也由学生医保服务中心负责管理,享受在校生的同等待遇;其医疗保险的费用由个人承担50元、政府补贴50元。【记者 贾林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