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青区政府获悉,西青区已经在全区建立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农村困难户生活补助联动机制,对农村低保户和农村特殊困难救助户给予补助。
据了解,近两年来,粮食、植物油、猪肉、鸡蛋等生活必需品及水、电、气等基础产品价格出现一定幅度上涨,百姓消费支出有所增加。根据前期调研和论证结果,西青区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和因物价上涨对农村困难家庭的影响程度都与城镇低保居民相关情况基本相同。因此,参照天津市定期发布的城镇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联动机制的“生活必需品价格指数”,形成了西青区建立联动机制的测算依据。
据介绍,西青区将以每月“生活必需品价格指数”比去年同期累计上涨幅度超过3%为启动点,即当价格指数上涨超过3%时,启动联动机制。价格指数涨幅低于3%的月份,不再给予补助。当价格指数上涨幅度达到或超过15%时,另行研究补助标准和办法。当价格指数连续出现上涨,达到较高水平时,区政府将根据情况,适当调整农村低保标准。(记者张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