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高新区软件园位置: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18号
物业类型: 别墅;写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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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银Metropolitan117大厦及建筑群新规划(百老汇剧院、马球会)
目标客户包括跨国公司、驻天津高级行政人员、对高档优质住宅有殷切需求之当地居民及地方政府部门。现时已有政府部门落实进驻,预计开发、出租及销售将于五年内分三期完成。第一期开发将包括别墅、多层住宅单位、高银马球会、高银金融117、及高级零售商舖;而第二期开发则包括型格酒店、双子塔办公楼、百老汇式剧院、二期住宅项目等等。
高银中国117大厦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2008年11月10日
《高银中国117大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天津海泰新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银中国117大厦项目总投资为80亿元,选址位于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环外)中央商务区内,海泰东西大街以北、海泰南北大街以西、规划路以南、海泰内环一路以东。其中56亿元用于建设一栋地上117层的塔楼、东西两侧附带2层裙楼,总建筑面积约40万m2;24亿元用于中央商务区一期工程所有的地下工程建设,规划为地下3层,总建筑面积约31.66万m2。建成后预计办公人数将达到17590人;酒店设置300间客房,规划酒店工作人员约200人。本项目规划于2008年开始建设,2014年竣工投入运营。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高银中国117大厦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期的噪声、施工扬尘、废水、废渣等方面的影响,这些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项目属公建开发项目,在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燃气锅炉燃气废气、餐饮燃气废气及油烟、汽车尾气,生活污水及餐饮含油污水,换热站等配套公用设施设备噪声,生活垃圾、光污染等污染问题。在严格执行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措施,加强管理,则本项目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将降低到最低限度。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3.1 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3.1.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应进行硬化处理,并对路向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加强机械、车辆维修保养,运输散体物料必须采用密闭装置,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格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坚持文明施工、科学管理。
3.1.2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或经过降噪技术处理的施工机械;安排施工作业计划。禁止当日22时至次日6时(打桩作业为当日22时至次日7时)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和建筑材料的运输;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的有关规定。
3.1.3施工废水防治措施
工地内须设临时厕所,临时厕所可委托给市容部门定时清运;冲洗车辆的废水以及施工产生的泥浆废水应进行沉淀处理,除去其中的泥砂后再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3.1.4施工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收集后由市容部门处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管理,禁止乱倒乱堆垃圾。
3.2 使用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3.2.1环境空气污染控制措施
燃气锅炉及餐饮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对外环境影响轻微。
餐饮油烟需经集气罩收集,引入经国家环保部门认证的油烟净化设施净化达标后经专用烟道排放,排气口避免朝向办公区域。
类比同类型车库废气监测数据,本项目地下车库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浓度均低于GB3095-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区内多为高级的小汽车,废气排放量相对较少,预计汽车尾气亦不会对办公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发电机以清洁能源轻柴油为燃料,其燃油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相对较低,且仅在停电的非正常情况下使用,预计其废气不会对区外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2.2 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井沉淀,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以保证出水达到三级排放标准,再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处理。
根据《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本项目需安装中水管道,引入市政中水用于绿化、冲厕等,节约宝贵水资源。 需按照环保水[2002]175号《天津市水污染物排放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津环保监测[2007]57号《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废水排放口必须安装污水流量计及污染物(COD)在线监测装置,使排污口规范化。
3.2.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地下设备间内的水泵、换热器、锅炉、制冷机组等设备等均安装消声设备,设备间、顶板、门等都做隔声处理。
(2)空调新风通风机组布置于专用的风机房内,并设置隔声门。风机房通风窗应安装百叶式消声器,降低通风气流噪声。高层水泵与基础之间必须安装弹簧减振器并垫以橡胶等,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墙体遮护。
(4)为电机配备隔声罩、减振座、避振喉,操作间墙体选用隔声量可达25 dB(A)的减力墙。
(5)场区机动车辆进出口应设置禁鸣标志,禁止车辆鸣放喇叭;场区及地下停车场机动车辆进出口设置减速路拱,控制车速降低噪声;同时控制营业时间。
(6)商铺内购物和播放音乐产生的娱乐噪声按照环发[1999]210号文件《关于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管理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加强监督和管理。
(7)高层特有的高楼风噪声需通过改善幕墙构造加以控制。
3.2.4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措施
使用期应建立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回收系统,实现垃圾资源化和减量化。生活垃圾应分类袋装收集,根据垃圾不同的种类合理设置不同颜色的垃圾收集箱,并定期进行消毒。区内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采用密闭运输,防止二次污染。
3.2.5光污染防治措施
(1)尽量减少玻璃幕墙的面积,以其他反光系数小的材料替代;
(2)尽量使玻璃幕墙的总高度降低,而且在20m以下面向大沽北路及大沽桥一侧,应采用反射比低于0.16的低反射玻璃;
(3)在幕墙周围种植高大、茂密的树木可以吸收、遮挡反射光线;
(4)在设计时控制玻璃的反射比小于0.30,施工时尽量使玻璃角度向外倾斜;
(5)大片玻璃幕墙可采用隔断、直条、中间加以分割,幕墙上的装饰条宜采用喷砂面、漫反射材料;
(6)玻璃幕墙的颜色要和周围环境相协调。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通过对高银中国117大厦项目进行环境现状评价和影响预测评价,本环评报告书分别就本项目将产生的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固体废弃物、经济损益等环境影响方面进行了详细评价,并对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污染防治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与相关规划相符性和选址合理性分析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分别提出相应的较为可行的环保措施及对策。
本项目为公建开发项目,建设地块已被批准为商贸服务用地,本项目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它的建设改善了当地城市人文景观,带动了地区经济发展,提高了土地利用价值。建设单位必须在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同时确保环保资金落实到位、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合理采纳和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有关环保措施和建议,可使项目建设过程中和投入运营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117大厦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