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加裴被押回苍山。 徐忠合 摄
临沂警方抓捕重大拐卖儿童嫌犯魏加裴纪实
今年4月29日,公安部发布A 级通缉令通缉10名重大拐卖儿童、妇女犯罪在逃人员。苍山县的魏加裴名列其中,成为山东省唯一一名、临沂市有史以来第一个被公安部发布A 级通缉令通缉的在逃人员。临沂市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在江苏泰州警方的配合下,于5月8日在江苏靖江市将魏抓获。这也是公安部发布“公缉[2009]26号”A级通缉令以来,第一个被抓获的通缉逃犯。
母亲怀中抢男婴嫌犯畏罪潜逃
魏加裴,男,苍山县兰陵镇横山二村人,1981年8月8日出生。2002年,魏加裴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2006年7月30日晚10时许,魏加裴伙同姜文广、高红星、崔豹(均已判刑)等4人,驾驶红色普桑轿车窜至苍山县尚岩镇,从受害人高某(女,26岁,苍山县尚岩镇人)怀中抢走其刚满周岁的男婴,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枣庄市峄城区皮衍兰(女,47岁,已判刑)。案发后,苍山警方全力进行侦破。崔豹等犯罪嫌疑人先后被抓获,被抢儿童也成功解救,魏加裴则闻风潜逃。
为尽快将魏加裴捉拿归案,苍山县公安局成立了缉捕小组,抽调精兵强将,先后多次到无锡、苏州、杭州等地开展摸排和布控工作,但一直未获得有价值线索。
江苏发现“马脚”嫌犯成惊弓之鸟
今年4月9日,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开展“打拐”专项行动。魏加裴被列为A 级逃犯。省公安厅对抓捕工作高度重视,临沂市公安局和苍山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了联合抓捕组,抽调20余名民警,分为3个抓捕小组同步全力开展追捕工作。
5月2日,抓捕组通过侦查,发现魏加裴可能潜藏在江苏省泰州靖江市,抓捕组十余名民警随即前往开展工作。经过排查,专案民警获知魏加裴要从靖江回苍山,便迅速将此信息反馈给临沂的抓捕组。
5月4日,专案民警获悉魏加裴要到其朋友李勋(化名)家洗澡,便悄悄地包围了李勋的家,并择机入室搜查。出乎预料的是,民警发现李勋家并没有魏加裴。原来,狡猾的魏加裴在给李勋打电话时,听到李勋口气不对,迅速潜逃。
鉴于在江苏的抓捕条件不成熟,抓捕小组于5月5日返回临沂。5月6日,专案组分析认为:公安机关在泰州的排查都是秘密进行的,魏加裴应该没有发觉;另一方面,魏加裴在泰州熟人较多,因此他再次返回泰州打工的可能性比较大。专案组决定,派民警再赴泰州布控。
苍山口音露馅A级通缉犯落网
事实证明,专案组的分析是完全正确的,对成功抓捕魏加裴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7日上午,专案民警赶赴泰州开展工作,通过艰苦排查,确定魏加裴的投靠人在靖江市东兴镇上水村一船厂打工,超市是其经常活动的地方。
5月8日,民警对上水村附近十几家超市展开了秘密排查。中午12时40分左右,民警排查到上水村一超市门口时,发现一名长相与魏加裴相似的男青年。当时,该青年也发现了民警在观察自己,顿时一脸紧张,骑上自行车就往超市南边走,而且边骑车边不停地回头张望。绝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可疑人员!民警们迅速掉转车头追赶。快被追上时,该青年在一个小卖部门前停下车,装作买东西,同时偷偷地用眼睛的余光观察民警。民警迅速下车盘问。该青年自称身上没有身份证,只有暂住证。虽然暂住证上表明他是枣庄市峄城区底阁镇人,但细心的民警发现,该青年的口音分明就是苍山口音。民警认定,该青年有着极大的疑点,迅速将其控制。
专案民警先前曾得到消息,魏加裴在泰州用一个姓李的人的身份证办理了暂住证。民警问了一句:“ 苍山在这里打工的人多吗?”该青年回答:“我知道你们是干什么的,前几天有个家是苍山的姓李的人,就在那家超市里工作,他请了几天假回老家了。”这句欲盖弥彰的话,让民警更加起疑。
为了进一步确认该青年所说的话的真伪,民警决定带他寻找他所说的李姓苍山男子。同时,民警拿出手机拍下被控男子的照片,准备传给有关人员核实。看到给自己拍照片,该青年神情极为慌张。快到刚才呆过的超市时,该青年指着两名骑摩托车的男青年说,坐在后座的人就是那个姓李的。民警亮明身份,对该男子进行调查,发现其与通缉令上的魏加裴差别很大。这时,真正的魏加裴终于对民警说了实话:“我不想牵扯别人了,你们要找的人就是我,我就是魏加裴。”
至此,这个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的在逃人员落入法网。
“我早就知道会有这一天”
5月12日,在苍山县看守所,或许是因提心吊胆的逃亡之路已经结束,或许是因即将被法律严惩的事实无法改变,魏加裴显得很“坦然”。他说:“我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早知道会被处理……”
在得知自己成为公安部A 级通缉令通缉的在逃人员,魏加裴感到害怕而又绝望,他告诉记者,是选择自首还是继续逃跑,他当时很矛盾。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侥幸心理占了上风,他决定能躲一天是一天。
魏加裴说:“为了挣这2000元钱(卖婴儿的2万元钱,魏加裴只分到 2000元),干这样的事,丢尽了脸,弄得人人都骂我……”“穷疯了”,魏加裴用一句话来为自己的犯罪动机作辩解。然而,魏加裴的辩解显然苍白无力。魏加裴等人的行为,不仅差点让一个家庭骨肉永远离散,也让自己走进了囹圄。(吴修安 肖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