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优于家乡 乞丐乐不思蜀
记者跟踪的职业乞丐就住在东丽区杨台村胡同里“多”出的小平房内,这是一排用铁板、砖头、木板和水泥“堆”成的平房。几间房屋高矮不一,结构不同,面积也不一样。两名在南楼路口乞讨的老妪,就住在这排房屋中最小的一间,屋子里虽然除了用砖头垒的床铺外就再也没有其他“家具”,可老妪说,这里的环境可比甘肃老家强多了。
按照老妪所说,她来天津的目的就是“挣钱”,因此要把各方面的开销降至最低。“房子是同乡帮忙找的,是这里最便宜的,每个月才240元。我们在天津只住几个月,主要是春秋两季,气候和温度都很舒服,也不用考虑取暖。这里所有东西都便宜,出门还有诊所、市场,偶尔还能看电视,比家乡不知强了多少倍。”
拆改房屋出租 村民不亦乐乎
把房子租给乞讨老妪的,是杨台村当地一户村民,走进她家大院,便能看到院门口赫然醒目的“院内有房”的牌匾。当记者问房东大姐是否到公安机关备案时,房东连连摇头,“嘛手续都没办,咱这里租房子特别简单,我看看身份证,记个号码,双方再谈妥房租就得了。”
走在村子里,用木板和水泥搭的临建房随处可见,有的垒在胡同口,有的就垒在院门口的空地上,甚至还有的紧贴着院子围墙,用砖头和木板垒出一间只有单人床大小的“窝棚”。从房主口中得知,这样的简易房屋都是租给外来人员的,至于这些人的身份,房东一般都不会仔细核查,因为他们都是同乡介绍来的。
人口流动太快 村官查不过来
村里一下子涌入那么多外来人员,这一问题令村委会十分头疼。昨天采访时,杨台村村委会的工作人员表示,租房要到派出所备案,留宿外人要到派出所登记,这两项规定他们已经向村民宣传过无数次,可不少村民并不“听话”。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房租作为额外收入,需要交纳税金,而村民们并不想花这笔钱。对于村民私搭乱盖的现象,村委会也曾制止过,可因为违规人多,加之很多改造都是在屋内进行的,因此村委会工作人员纠改起来难度很大。
根据《天津市流动人口管理规定》,流入人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暂住的,应当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可是,村里外来人员流动太快,有些是到这里探亲,有些是四处求职找到工作就搬家,大多数人根本没打算长住,而是将这里当成了“流动旅店”。(新报记者 周白石 赵建伟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