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天津 |
蓟县建野生鸟类保护机制 于桥水库成“天鹅湖” |
|
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09-03-26 16:16:32 |
概要:于桥水库发生药杀白天鹅事件后,引起了蓟县县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立即建立库区野生鸟类长效保护机制。把它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 |
|
|
|
|
于桥水库发生药杀白天鹅事件后,引起了蓟县县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立即建立库区野生鸟类长效保护机制。把它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县野生动物保护的主管部门——林业局与县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合作,积极开展野生鸟类保护的宣传。制作专题节目,定期播出。同时在野生鸟类密集的于桥水库周围走村串户,张贴标语,发放有关资料。县林业局建立了二十多人的巡查队伍。分两个组进行工作。一组负责对于桥水库及周边的湿地、滩涂、河流等野生鸟类集聚地区进行巡查。发现捕捉鸟类的行为,及时制止;发现相关器具,及时收缴。另一组负责农贸市场、饭店的巡查。发现经营野生鸟类和其它动物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经过两个多月的治理,收到了明显成效。没发现捕捉野生鸟类的现象。库区农民普遍提高了保护野生鸟类的自觉性。目前库区内有白天鹅、黑天鹅、豆雁、斑嘴鸭、大雁等一大批国家保护鸟类。特别是白天鹅,来这里的数量由初春的八十只左右增加到目前的三百只左右。人们把于桥水库誉为“天鹅湖”。(通讯员盘峰 志鸿) |
|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
|
|
|
|
|
|
|
滨海新闻 |
|
|
|
|
创意产业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