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前天上午,天津海关与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签署开展银行税款总担保的合作协议,标志着涉及重大装备制造业和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免税设备及材料纳入了税款总担保的范畴。该项业务的主要服务对象为中石油、摩托罗拉、一汽丰田等大型企业和其他符合规定企业的进出口业务。
据介绍,在此之前,由于银行采取针对具体货物的一票一保,企业办理涉及免税物资进出口报关手续时,需在通关前每次获得银行担保才可进行担保通关,直接影响通关效率;对保函可能存在的超限额、超权限、超范围和造假等方面的问题,风险防范手段也有不足。今后,银行为有担保需求的企业进行授信审批和总担保文书备案后,企业可直接在天津海关的各隶属业务现场开展税款担保先放后税的通关业务。
例如,企业如遇涉及免税设备在未获得免税证明情况下进口时,需提前向原担保银行提出担保申请,申请批准后获得一定的授信,银行才能为其开具担保函,企业才能向海关正式申报,这样的担保授信审批少则几日,多则十几日,而且需要每票申请担保函。而在总担保的框架下,企业一次获得一定授信的总担保后,其每次通关货物涉及税款不超过授信额的情况下,可直接向海关申报。
天津海关与中国银行天津分行签署有关银行税款总担保合作协议,较好地解决了大中型企业货物在通关中遇到的特殊问题及物流企业在代理通关中提高效率的需求,也进一步规范了海关对担保业务的管理。今后,银行为有担保需求的企业进行授信审批和总担保文书备案后,企业可直接在天津海关的各隶属业务现场开展税款担保先放后税的通关业务。不仅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而且节省了缴税时间,企业通关效率将得到有效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