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获悉,经乐陵法院排查登记,乐陵市将有58名已经刑罚执行完毕的未成年人按规定陆续进入“前科消灭”的申请、考察、确认程序,届时,这58名未成年人将去掉犯罪污点。
根据乐陵市法院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对未成年人五年内重新犯罪的,不能认为取消了“前科”而不构成累犯。对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毒品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的首要分子、主犯等主观恶性程度较深的罪犯,不在“前科消灭”之列。
文件规定,对于处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免除刑罚的未成年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其前科自然消灭,若本人或家人提出申请,可由乐陵市法院少年法庭报乐陵市综治办发放《前科消灭证明书》。
对处刑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未成年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一至六年不等的考察期内不再故意犯罪的,也有权提出申请。审查通过的,报乐陵市综治办批准发放《前科消灭证明书》。
从此,该未成年人的前科归于消灭,视为未曾犯罪。原犯罪卷宗材料由相关司法部门加密封存、不予公开,其刑事处罚、法律文书不再记入其户籍及人事档案。 记者 高 园 通讯员 郑春笋 刘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