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日前报道了贵都大厦丢失6辆自行车,电子监控器拍下偷窃全过程作为警方侦查案件证据的事情。市民张女士给本报打来热线说:“我搬到小区快四年了,还真没注意电子监控器开没开。闹了半天这东西用处那么大!”该报道引起了许多市民对自己小区电子监控系统的关注,而大多数市民都像张女士一样,从没关注过小区里电子监控器的开关。其实早在2004年,本市就出台了强制性规定,要求当年7月1日后建筑的住宅小区必须强制配置安防系统。本报今起关注小区电子监控系统的状况,欢迎您提供线索。
根据《天津市住宅建设智能化技术规程<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地方标准,本市对新建住宅小区强制配置的安防系统,必须有的基本配置是小区大门与出入口安装电动伸缩门或电动起落护栏及金属防盗门;小区的外墙或栅栏要有周界报警系统;小区出入口、管理中心银台、重要楼栋口、主要通道、周界设定的警戒区要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大门口、管理中心、控制室、楼栋口,与住宅用户之间要安装楼寓对讲系统或楼寓可视对讲系统;小区周界、重要设备、重要通道和楼寓要安装电子巡更系统;住宅的卧室、客厅、厨房、浴室要安装防抢、防劫、火灾、煤气中毒、医疗抢救等人工紧急求救按钮;住户的门窗入侵报警要有住宅自动联网报警系统;严格按照火灾自动报警规范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防范报警中心控制室(警卫室)要有报警信息的自动搜索与记录;有线、无线专用通讯工具;供电和接地;保安队伍配置与制度。
据一家高档社区物业公司经理说,按照安全要求,小区的电子监控系统应该24小时开启。为了保留证据,便于在发生案件时方便警方侦破工作,每天的录像都应该保存一段时间再删除。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小区的监控系统并不能完全达标,其中一些甚至根本形同虚设。有的监控系统很少开启,有的在夜间根本无法工作,即使全天开启监控系统的小区,也不能保证其设备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看来,监控系统还真是问题多多,但它却是居民日常生活一道重要的保护屏障。您家小区是2004年7月1日后新建的物业小区吗?里面的监控系统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您知道小区的监控系统能否正常工作吗?您有权知道,也应该知道。从今日开始,本报新闻热线将持续关注社区电子监控系统问题,如果您有相关的线索或问题,可以在每日9点至20点拨打本报新闻热线28201234,与本报一同关注居民生活环境的安全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