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野生梅花鹿时常到村民的口粮地里啃麦苗,面对不能打不能抓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村民左右为难。无奈村民只好不断向当地政府反映,想状告梅花鹿。
威海市环翠区温泉镇西崮村属于库区,人均农田才二分。村民于连太承包了附近鸡叫山上的一块坡地,并种植了4亩多的小麦。自去年12月份开始,于连太就发现麦苗不断地被动物啃食,从残留的蹄印和粪便上分析,断定就是附近山上的野生梅花鹿。
7日上午,记者在于连太的带领下来到鸡叫山山坡上的麦田。麦田内到处清晰可见偶蹄目动物的蹄印和貌似羊粪蛋的粪便,绿油油的麦苗大多被啃去了半截。于连太介绍,十几年前,附近的大山上就开始有梅花鹿,现在至少有五六头。去年,他在山坡上头一次播种了小麦,梅花鹿不断在夜间前来觅食。于连太曾在凌晨时分到麦田查看,“两头鹿啃得正欢,大的有200多斤重,小的也有100斤,见到人也不怕,我跑过去撵,才把它们赶跑”。对于这些和自己抢口粮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于连太也不敢使用过激方式,“打伤了这些‘宝贝’再换来几年徒刑就不值得了”。
据山东明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玉山介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但目前,山东省尚没有明确的相关补偿办法,和其他省相比,山东急需完善这方面的法律法规。 记者 陶相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