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简称高新区)最新出台《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并同时设立“海外高层次人员创新创业专项资金”,2月18日起施行。自今年起五年内高新区每年将安排1亿元资金,支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到高新区创新创业。
高层次留学人员是指国家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学成后在海外从事科研、教学、工程技术、金融、管理等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为高新区所急需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以及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的海外人才。为吸引这些海外人才到高新区创业,《办法》在创业资助、人才鼓励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进驻区内海外留学生创业园孵化的留学人员企业,在孵化期间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的,可获最高60万元创业资金资助,正式获得资格认定后可再获同等额度资助;国家科技和产业计划资助的项目可获资助金额100%配套资金,天津市科技和产业计划资助的项目可获资助金额50%配套资金;购置科研仪器设备、为进行产业化而申请银行提供短期(不超过两年)贷款的企业,可获最高100万元补贴。此外,孵化期企业在三年内可享受最高100平方米“零房租”,每吸引一名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人员,还可享受最多5人、每人每年5000元的专款补贴。
人才鼓励办法则包括:到高新区创办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以及主持实施国家、天津市重大科技项目及产业化项目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三年内每年将分别享受2万元和3万元租房补贴;其未满18周岁的在学子女,在学期间每人每年可享受5000元教育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