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市发出《关于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和向区县下放审批权限的通知》,从2月1日起,本市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7项,调整合并同类340项行政审批事项为147项,向区县下放审批权限的行政审批事项46项,不列入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51项。
按照《通知》的要求,以往市公安局审批的港澳居民回内地定居证明、华侨回国定居证明,将全部取消,由行政审批事项改为服务事项;市公安交管局审批的非机动车登记事项取消;市公安消防局审批的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事项,自2009年5月1日起取消;市文化局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在非演出场所从事经营性演出审批,全部取消;市质监局特殊用途产品免予强制性认证审批,取消;市纤检所棉花质量公正检验,由行政审批事项改为中介机构检验事项;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审批取消后,改为会计师协会注册;市建委因工程建设拆改移动公共供水设施的批准取消。
市政府要求各部门对取消后改为备案的,要坚决防止以备案的名义进行变相审批;对交给中介机构等自律的,要真正将事项交给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进行自律管理,主管部门不得再进行审批。 (李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