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对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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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记者从天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对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主要涉及四项税费支持政策。一是在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留抵退税。在已出台的制造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基础上,将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二是阶段性减征车辆购置税,对购置日期在今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三是对减免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减免“房地”两税。对各类经营性房产业主在疫情期间为受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按照实际减免月份或折扣比例,相应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四是特困行业缓缴养老等三项社会保险费。税务部门作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部门,将密切配合人社部门有针对性地做好本市落实政策的制定及实施准备工作,确保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前期国家已陆续出台了“减、免、缓、退”四大类33项税费支持政策,主要聚焦聚焦小微企业、服务业纾困、创新、制造业、个人税收等方面。
为了继续扩大就业、减轻小微企业负担,财税政策突出了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在流转环节实现“零税负”。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降至2.5%,超过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降至5%。将“六税两费”减征50%的主体范围由小规模纳税人扩大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可按照一定比例在税前一次性扣除。
除了中小微企业普遍享受的政策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同时,暂停航空运输企业、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此外,2022年对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
创新领域,在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低税率基础上,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政策,将制造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从75%提高到100%。企业在三季度预缴时,即可申报享受。
针对天津建设制造强市的目标,税收政策也提供了相应保障,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税费延缓缴纳6个月。同时,实施大规模的增值税留抵退税。在2022年对所有行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及制造业等行业的中大型企业,实行增量留抵和存量留抵全额退还。
个人税收方面,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目前,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在天津市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今年以来,已为全市企业减轻税费负担和增加现金流超过297.4亿元。其中,4月1日至5月15日,我市已有177.8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款退到3.6万户纳税人账户上,加上今年一季度继续实施的此前出台的留抵退税老政策退税的13亿元,共有190.8亿元留抵退税“真金白银”落到市场主体的口袋。同时,一季度我市新增减税降费32.5亿元。此外,今年以来继续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55.1亿元。这些政策红利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提振信心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小微企业是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受益主体。已获得增值税留抵退税的纳税人中,小微企业共3.4万户,占95.6%,共计退税102.8亿元,占57.8%。从行业看,享受存量和增量留抵退税的“制造业”等六个行业受益明显,共有1.3万户纳税人获得退税70.2亿元。与此同时,今年前四个月,全市十二条重点产业链企业,已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18.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