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不超100万部分,按20%税率缴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3-03-27 15:59:58
3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到,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3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到,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