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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银行业保险业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4 16:01:40

  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对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具有重大意义,也是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天津新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天津银保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市金融工作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天津银行业保险业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针对新市民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的金融需求,鼓励引导在津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做好与现有支持政策的衔接,结合天津实际,因地制宜强化产品和服务创新,高质量扩大金融供给,提升金融服务的均等性和便利度。

  《通知》明确八项任务。一是支持在津商业银行落实新市民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强创业就业金融支持。支持在津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完善与商业银行合作的转贷款业务模式。对符合条件的新市民个体工商户以及吸纳新市民较多的小微企业优先给予支小再贷款资金支持。二是优化住房金融服务。支持商业银行满足合理购房需求,助力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配合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三是完善健康养老服务。支持在津银行保险机构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补充作用,加强养老金融保障。四是支持开展教育培训。鼓励在津银行保险机构支持新市民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优化新市民子女教育金融服务。五是满足消费金融需求。支持在津银行保险机构有效保障新市民进城、落户过渡阶段的大宗消费需求。六是创新专属金融产品。推动在津法人银行保险机构针对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设计推出新市民专属信贷、理财、保险等产品。七是优化基础金融服务。推动在津银行保险机构提升新市民基础金融服务质效,维护新市民合法权益。八是加快推动信息整合。推动在津银行保险机构做好新市民服务的数据标准和信息采集等基础工作,优化新市民信用评价体系,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通知》提出四项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加强工作协同。天津银保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各区金融局将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列入重点工作。二是完善配套措施。要求在津银行保险机构细化工作方案,在内部转移定价、绩效考评、尽职免责、不良容忍度和资源保障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管理。三是开展宣传推广。重点开展防骗反诈、防范非法集资等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新市民群体金融素养。四是组织监管评价。主要从金融服务可获得性、覆盖面、便利度三个维度开展监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