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采购了5部专业餐厨垃圾收运车并投入运营,建成专业化餐厨垃圾处理中心,每天可处理餐厨垃圾60余吨,在区城管委、南开实验学校等引进小型就地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全区因地制宜,进一步推进”就近就地’餐厨垃圾减量化,引导各单位和餐饮聚集区运用餐厨垃圾处理设备,从源头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南开区副区长薛彤表示。
餐饮垃圾指的是单位食堂、宾馆、饭店和其他具有食品加工、饮食服务的企业、门店等,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过程废弃物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厨余垃圾指的是家庭日常生活中丢弃的果蔬、生肉、肉制品及食物下脚料、剩菜剩饭、瓜果皮等。这些垃圾处理好了,可以变废为宝,处理不好,便会成为“地沟油”“泔水猪”等系列社会问题的“温床”。
记者从市城管委了解到,为不断提高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日前,本市多部门联合制定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并正式生效,为津城餐厨垃圾管理立下新规矩。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实现对餐厨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监督等全流程管理。
根据这一办法,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对产生的餐厨垃圾单独存放和收集,应在产生24小时内交付给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或者自行清运,不得随意倾倒、堆放,不得排入排水管道及相关附属设施、河道、公共厕所,不得投放到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收运过程中不得混入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应实施单独收集和运输,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合收集、运输。
从事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的单位,应取得相关资质,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规范定时收运,做到分类收集、分类运输,每天收运不得少于一次。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运送至指定的处置场所。收集、运输要使用全密闭自动装卸载车辆,严格执行定期清洗消毒制度,保持车辆干净、整洁,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滴漏、洒落或丢弃。
从事餐厨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的单位,应取得相关资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接纳餐厨垃圾,按照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置餐厨垃圾。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残余物的利用和排放,应符合环保标准,防止二次污染。
违反这一办法的,将根据情节,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对领导干部及其他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作者: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