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日前,在省财政厅组织的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中,高新区采购办以采购规模大、执行管理制度规范、监管流程设置科学、监管系统及场所建设完善等,被省财政厅授予“全省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长期以来,区财政局认真贯彻工委、管委各项部署,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监管原则,全面实施《政府采购法》,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建设,严格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实现了“阳光采购”。截至2012年末,实施政府采购226次,采购金额约22.88亿元,实际中标金额约19.11亿元,节约财政资金约3.77亿元,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深入贯彻工委、管委关于转变作风、提速增效的部署,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准确、高效做好各项采购监管工作,有效服务全区各项重点工作。(徐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