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设置了小额诉讼程序,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山东高院根据民诉法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山东省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为:标的额10000元(含本数)以下的简单民事案件。
据介绍,此规定的出台,有利于正确适用修改后的民诉法,有利于实现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效率,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记者余东明 孟伟阳 通讯员肖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