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距春节还有一个多月,津城酒楼年夜饭预订业务异常火爆。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部分酒楼限制退订时间等,属于霸王条款。近两周,该局接到涉及年夜饭合同霸王条款的投诉同比增加约30%。
南开区李先生拨打本报消费维权热线,反映前不久他在一酒楼预订了年夜饭。昨日,他获悉吃年夜饭的亲属可能会增加,具体人数到除夕前三周才能确定,如果酒楼雅间座位不够,到时候他需要退订。酒楼表示,合同上明确,“30日前可取消预订,否则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如果李先生到除夕前三周再提出取消年夜饭,酒楼将不退订金。李先生表示,当初签合同时并没有注意到这一合同条款。随后,记者咨询市工商局了解到,该条款属无效的霸王条款。
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近两周投诉年夜饭预订问题的消费者逐渐增多,比去年增加30%,大多由酒楼霸王条款引起,包括“如乙方(消费者)违约,订金不退,同时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出现菜品质量问题,甲方只做菜品调换,不退费”,“每桌最低消费××元”等。市工商局负责人表示,这些条款均违反《合同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属无效条款。 (记者 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