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自明年1月1日起,本市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17项内容都被纳入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市财政局昨天公布了“关于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财政部门表示,本市决定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
财政部门要求,今后所有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市级预算单位,都应执行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凡目录规定的财政授权支付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务支出项目,应规定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不过,在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5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外的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等四类情况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量
市财政方面规定,各预算单位应按要求尽快制定相应的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实施细则,要从严控制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事项。
同时,各预算单位要制定可行的现金管理办法,从严从紧控制现金提取;要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量,原则上保留不超过3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量;对支付给非本单位个人的支出,如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稿酬、翻译费、评审费等,应优先选择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的方式支付,减少现金支付行为。
本报记者 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