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孙莹)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合同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呈多发高发态势,而且这类案件给受害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往往难以追回,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披露,此类案件追赃率不足18%。
北京二中院披露,十年来先后审理的118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犯罪总额达49亿元,受害者逾94600人,虽然案件破获后,犯罪者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法院采取各种手段追回的赃款仅有8亿七千多万,绝大多数受害人血本无归。
北京二中院执行局负责人苏丽英:118件案件追赃只追回87383万元,从这个数字可以看出造成的损失还是很大的,应该说追赃率不足18%,我们统计了一下,37%的案件追偿率低于5%,51%的案件追偿率低于10%,仅有5%的案件追偿率超过50%。
近年来,犯罪分子以 “高收益”理财、“概念化”炒作、“公益”筹资、“招牌式”引资、“特殊关系”作幌子等方式,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合同诈骗的犯罪。不仅在手段上与经济管理创新同步变化,且犯罪领域与经济活动领域同步拓展,遍及各个行业领域,可谓无孔不入。平均个案犯罪金额超过4148万元,是同期经济犯罪个案平均值的8倍。
随着作案手段的不断“翻新”,这类案件又呈现出作案次数减少、时间缩短,但“吸金能力”增加的新情况,单起骗取一个人的金额就高达5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