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法院网站截图
原长沙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彭再魁资料图
据湖南衡山县法院网消息,近日,原长沙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彭再魁涉嫌受贿一案在衡山县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9月至2011年12月,被告人彭再魁先后担任长沙市国土局芙蓉分局副局长、局长,芙蓉区朝阳街街道党工委书记,芙蓉区政府副区长,长沙市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
在此期间,彭再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单位在承接建筑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兄彭某某(另案处理)、其妻刘某某(另案处理)收受李某某、周某、许某某、舒某某等11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368.6459万元。
法庭将择日宣判。(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