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企业实施节能减排鼓励办法(试行)》(津园区管发[2009]9号)规定,从即日起受理2012年度下半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申请。根据高新区发展现状,对此次申报提出以下要求:
1、项目应符合节能减排要求,并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提倡企业自主研发和采用创新性技术开展节能减排改造,申报项目应在同类改造中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
2、提倡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能源审计等方式,对自身节能减排潜力进行整体评估,实施系统性的改造和提升,产生较为显著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申报项目应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和整体效果。
凡符合《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企业实施节能减排鼓励办法(试行)》中申报条件的项目,均可申请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请各有关单位参照《网上申报指南》于2012年11月2日前进行网上申报,并按《项目申报材料编写要点》要求,将项目申报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待审核通过后递交加盖企业公章的纸质材料。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华苑科技园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907室
联系人:刘凌、庞景智 电话:83711559、83716220
邮箱:pangjingzhi@126.com
附件:1、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企业实施节能减排鼓励办法(试行)
2、节能减排项目申报材料编写要点
3、网上申报指南
附件部分请点击下载
1、节能减排鼓励办法(试行).doc
2、项目申报材料编写要点.doc
3、网上申报指南.doc
天津高新区城环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