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一公司用银行保安的身份证办了三张卡,共存22万元,锁在保险柜内。数月后,公司欲取卡内现金,却发现钱财不翼而飞。日前开展的“打击多发性侵财专项行动”中,公安西青分局大寺派出所民警经过调查,从外地将涉嫌诈骗犯罪的银行保安曲某抓获。
今年8月下旬,大寺镇某公司财务经理报案称,2011年12月中旬,公司急用银行卡,出纳张某到银行办理了三张,两张卡里各存10万元,一张卡里存了2万元。后因故暂时不用了,财务经理让张某把卡锁在财务室保险柜中。如今,公司需要用钱,财务经理让张某将卡中的钱取出时,却被银行告知钱被人取出并已销户。
财务经理称,三张卡都锁在保险柜里,根本没有人可以取钱销户。张某询问得知,卡是今年5月被一个叫曲某的人挂失的。张某一下子想起,曲某就是银行的保安。原来,去年到银行办卡时,张某因与大堂经理较熟,曾让经理帮忙办理。但根据规定,不得用本行工作人员身份证办卡。大堂经理就找到保安曲某,用曲某的身份证办了卡。
自从三张卡注销后,曲某再也没去银行上班。公安西青分局大寺派出所民警分析认为,曲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今年9月中旬,民警辗转来到曲某的户籍所在地山东,在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下,在曲某住所将刚刚驾车回家的他抓获。经审讯,曲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交代,今年5月,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曲某,其名下两张余额为10万元的银行卡可以办贵宾卡。曲某方知卡里有这么多钱,且长时间没人动,思忖也许人家不要了,便有了占为己有的想法。
曲某将三张卡挂失后,自己又办了两张卡,一张卡内转存20万元,另一张卡内转存2万元。几天后,曲某请假回老家,又将两张卡内的钱存入另一张银行卡。据曲某供述,卡内现金被其用于购买股票、汽车及吃喝玩乐挥霍。现股票亏损4万余元,购车用去8万余元,卡内仅剩6万余元。目前,曲某已被刑事拘留。(记者 解金钊 通讯员 青轩 邓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