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昨天(20日)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全市公安局一线执法单位共为民警配备现场执法记录仪2万余台。民警出警时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从见到当事人开始记录,执法期间不得关闭。所有视频记录最少要保存一个月,以备督查部门查看。
“铃铃铃”,十八里店派出所的接警电话铃声响起。刚刚出警回来的民警吴卫国又接到了布警。“弘善家园两个人报警,都丢了自行车。”
老吴没顾上吃午饭,赶紧往位于十里河附近的弘善家园小区赶。
见到丢了捷安特自行车的男事主,老吴第一件事就是习惯性地打开挂在胸前的执法记录仪。老吴佩戴的这个记录仪只有五六厘米长,两三厘米宽,正面有一个直径大约1厘米的摄像头。“车锁了吗?”“最后一次看到是几点?”“有没有购买发票?”老吴仔细记录了案情。随后老吴找到另一位丢车的女事主,并联系好小区物业,协助女事主调取楼道门口的监控录像,查找嫌疑人。“两位事主都比较忙,没时间来派出所,虽然记录仪拍下来了,但按照程序,我们还是让他们在笔录上特别注明。”老吴告诉记者。
回到派出所,老吴摘下执法记录仪,拔出存储卡,交给值班民警。民警将记录仪中老吴办案的视频都拷到电脑里。在电脑里,每个民警都有一个以自己姓名命名的文件夹,执法时拍摄的视频在这里都能一目了然。
记者了解到,市公安局明确要求,巡逻盘查、调查取证、治安检查、交通管理、消防检查等所有现场执法行为都要全程录音录像,并在24小时内严格备份归档,民警和执法机关都不得随意删除,以备检查。记录仪记录的画面,可以作为民警办案收集的证据。另外,记录仪也可以很好地监督民警公正执法。据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面对摄像头,很多当事人对民警执法不配合、恶语相向甚至阻碍执法的现象明显减少了。同时,执法记录仪对执法民警的监督功效也很明显,民警执法时行为更规范、语言也更文明了。当事人与执法民警发生执法纠纷时,执法记录仪可以迅速还原现场,为化解矛盾,维护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支持。
老吴说,一开始戴上记录仪执法,有思想负担,自己的一言一行都有人在监督,但时间一长,他觉得记录仪是个好东西。大爷大妈扭秧歌音响声扰民,餐馆门口倒垃圾污染环境,手机掉厕所里让民警帮着打捞……这些事件处理起来很麻烦,严格说来,民警没有执法权,通常都是帮助调解,但也会因此招来投诉。另外,在处理打架等纠纷时,双方当事人的情绪比较激动,有时把民警当成撒气筒,恶意投诉民警打人、骂人、偏袒对方当事人。“这时,记录仪就成了我们最好的‘证人’,洗刷了我们的‘不白之冤’。”(记者 侯莎莎 实习生 王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