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2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12] 148号)精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在华苑科技园、滨海科技园内注册的各类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书面审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
高新区2012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将按照天津市统一要求,结合高新区工作实际,从2012年6月25日开始,2012年9月15日结束,总计时间3个月。
二、审查方式
按照要求,高新区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分四种方式进行:
1、被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抽查的企业(具体企业名单附后),须将填写好的《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未参加过书面审查的企业,须按要求填写好《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并准备好材料(具体材料清单见附件),并按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进行审查。
3、凡被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等部门联合命名的A级以上(含A级)和谐企业,将填写好的《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shumianshenchagx@sina.com做等级认定即可。
4、其他企业,须按规定将填写好的《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报送至工作窗口或上门审查时递交;已经取得天津市劳动保障网网上经办系统电子认证证书的用人单位,可登陆天津劳动保障网“劳动保障单位申报平台”,在线报送书面审查材料。
三、材料报送
各用人单位可登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下载”栏目,下载《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填报后可与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确定具体审查方式,或先行通过互联网将材料报送至高新区书面审查专用邮箱:shumianshenchagx@sina.com。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后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上门审查或企业自行报送。
四、审查内容
1、主审项目:劳动合同订立情况、执行工资支付规定情况、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职业技能培训情况;
2、综合项目:是否遵守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规定、实行特殊工时是否审批、是否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是否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是否建立劳动规章制度、是否成立工会。
五、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分为三种:
第一:合格;
第二:整改后合格;
第三:不合格。
六、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须登录天津劳动保障网(www.tj.lss.gov.cn)“网上下载”栏目下载《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
2.用人单位未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或逾期不接受书面审查的,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对用人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3.《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中“职工情况”、“劳动合同订立”中涉及到人数的均为2012年6月份当月人数;“劳动工资情况”、“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职业技能培训情况”等涉及到金额的均为2012年上半年各项支出累计数;
4.有关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具体问题的解释,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5. 联 系 人:韩泷、王珊珊;联系电话:83712729
附: 2012年高新区初次参加书面审查企业须递交材料清单.doc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