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充分发挥高新区在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优势,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集聚。根据《天津滨海高新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鼓励政策》,现开始受理高新区企业申请《2012年天津高新区初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第一批)》立项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依据
《天津滨海高新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鼓励政策》及实施细则
二、申报企业范围
1.企业类型:
2011年9月以后,在天津高新区华苑产业区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市级认定)
2. 企业股份构成:中方控股(股份超过50%)、留学生创业
三、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资金(实际到位):≥50万元
2.项目自筹资金:需达到项目总资金的70%以上(申请支持资金不高于项目总资金30%)
3.企业总资产≤5000万元
4.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
5.重点支持领域:电子信息、新能源与节能减排技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资源与环境、新材料、高新技术服务业等
四、申报要求
1.提交材料(以下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加盖公章):
(1)《项目申请书》(2012年高新区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书(网上).doc);
(2)《可行性报告》(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doc);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检验报告、资质证明等等)
(6)《项目汇总表》(仅需提供电子版)(汇总表.xls)
2.项目要求
(1)项目执行时间:2012年6月—2013年5月
2013年5月统一办理结项手续,结项后企业到市科委成果处进行成果登记
(2)支持方式:无偿资助
(3)评审方式: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结果公示
五、申报受理工作
1.受理时间:2012年6月27-28日
2.受理地点:海泰大厦二楼科技局窗口(14、15号)
3. 联系人:孟工 焦工 联系方式:83715952 83717078
天津高新区科技局
201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