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8888元 美女整容反“变丑”状告美容院
天津网讯(城市快报记者 高立红 文并摄)本来青春靓丽的小李因过于追求相貌的完美,到美容院想将毛孔收细。结果不美反丑,脸上溃烂结痂,不得不另行求治。昨日,小李将美容院告上法庭,索赔包括医疗费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6万元。
女子美容不成被“毁”容
小李生于1984年,在北辰区一家饭店做前台接待。本来她的五官精致长相靓丽,但因为工作的关系,仍然对长相很苛求。昨日出庭打官司是其丈夫小郭与律师代为出庭。
2011年7月,小李与河西区某医疗美容门诊部签订了《模容医疗美容项目同意书》,并支付治疗费8888元。经过几次手术治疗,不仅没有达到承诺的效果,反使脸上出现红印。小李称,美容院给她用的是微针治疗,“就是一排细小的针在脸上滚,做完后发现,脸被扎出好多红印,出了血。”
2011年9月17日,李某承诺为小李重新免费治疗以消除红印并收细毛孔,双方重新签订同意书。但经过3个月的治疗,小李的左侧面颊大范围溃烂。“经了解得知,这家医疗美容门诊部没有合法开业手续,而且为原告进行美容的被告李某也没有美容师证书。”小李认为,涉案美容门诊部没有合法资格即提供美容服务,属欺诈行为,依消保法的规定,应双倍返还原告治疗费。
美容机构负责人不认账
昨日,涉案美容机构负责人李某出庭应诉。对于小李陈述的案件事实,李某一概不予承认,她只承认小李在其处做过美容,“我们客人很多,具体谁做过什么项目,记不清了。”小李的律师当庭出示了12组证据,包括美容项目同意书、收费收据、双方就此交涉的谈判录音以及证人证言等。
对于美容项目同意书等协议类证据,李某只承认上面的签字系其本人所签;对写有8888元的一张收据,她也有异议;至于原告方出示的谈判录音,李某承认其中有她说话的声音,却不认可“她”说的内容。
昨日法庭上,当事双方均表示可调解解决,法院将在庭后主持调解,调解不成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