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得手了!
微信是一种新的聊天工具,但一些骗子也开始使用这种工具进行诈骗。近日,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了一起利用“微信”结识、搭讪年轻女子,然后伺机行骗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作案近10起,骗得大量财物。
案情回放 女孩见网友 被骗走财物
28岁的本市男子王小龙,2010年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2012年1月13日下午,某宾馆服务员杨倩手机收到一个微信,内容是对方想和自己处对象,二人便利用微信聊了起来,这个男子就是王小龙。王小龙编造花言巧语,很快就让杨倩上了钩儿。王小龙约杨倩当天见面,杨表示同意。当天约23点,王小龙驾驶租来的红色现代汽车来到杨倩单位门口接她,见到杨倩后,谎称自己叫“张斌”。
二人开车来到和平区一餐厅门前,小龙要请杨倩吃夜宵。但下车后,他让杨倩把包和手机放车上,而杨倩竟把装有2000余元现金、多个饰品及各类证件的包儿放在车里,只带了手机。进餐厅二楼后,二人边吃边聊。其间,“张斌”说:“一会儿有人给我送钱来。”并找杨倩借手机,说自己的手机号对方可能不接。“张斌”拿着杨倩的诺基亚N86手机,边打电话边下楼,并对杨倩说:“那人来了,我下楼看一下。”10多分钟后,杨倩觉得不对劲儿,找服务员借手机,然后给自己的手机打电话。但此时手机却关机了。她再下楼去找“张斌”,却发现人和红色现代车都杳无踪迹了。此时,杨倩方知遇到了骗子,身无分文的她顿时泪流满面。而此时,谎称“张斌”的王小龙已开车逃回住所清点胜利果实了。
根据王小龙自己交代,在2012年1至2月,其通过微信结识女青年,以聊天方式获取对方信任,然后相约见面。见面时,再虚构各种理由,骗取被害人手机等财物,在1个多月时间里,作案近10起,骗得各类财物价值数万元。和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王小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手机、财物,数额较大,涉嫌诈骗罪,予以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网络交友要慎重
检察官表示,希望此类新型犯罪能引起广大市民,特别是涉世不深的年轻女孩的警觉和注意。在与网友交流和交往过程中,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希望相关公司在推出新产品时,能够考虑到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只要人们端正交友目的,不轻信陌生人,骗子就很难下手。
(文中人物为化名)
新报记者 张家民 通讯员 何伟 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