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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火炬高新区荣膺全国“节约集约用地模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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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12-02-16 14: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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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日前,首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国101个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单位受到表彰,厦门火炬高新区名列其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中南海国务院小礼堂会见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集体代表。李克强强调,发展是硬道理,节约是大战略,实施好节约优先战略为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支撑。要把节约优先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注重改革创新,要形成社会合力。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由欣出席了表彰大会。
近年来,面对严峻的土地资源形势,火炬高新区注意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把土地集约利用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型发展,合理用地、节约用地、集约用地,取得明显成效。2001年成为国内第一个达到每平方公里实现百亿元产值的国家级高新区;2005年因孵化功能完善、产业特色鲜明、产业集聚效应明显,被国务院批准“扩容”,面积由设立之初的1平方公里拓展到13.75平方公里;2006年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试点单位;2010年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试点单位。
据悉,首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自2010年6月25日第20个全国“土地日”全面启动以来,扎实开展了先行试点、建章立制、制定标准、总结模式、宣传引导、考核评选等各项工作。国土资源部于2011年5月~9月开展了首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评选。经过严格的申报推荐、资格复核、集中评审和实地考核等程序,综合集中评审、实地考核的专家评分和委托国家统计局测评的公众参与性指标得分,产生了拟推荐的首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名单。经国土资源部2011年第34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公示,并对公示期间有关问题依规处理后,最终确定了101个首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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