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天(12月19日)从天津市民政局了解到,本市将启动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工作,补贴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并全部在春节前发放到位。同时,今年也继续为困难群众发放年终一次性补贴,惠及13万余户家庭、28.8万困难群众。
此次补贴发放的范围是:全国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以下简称建国前老党员)。补贴标准比2011年提高一倍,分别是: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200元,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360元。同时,本市继续为困难群众发放年终一次性补贴,其中城市“三无”人员、低保和特困对象春节一次性补助为每人800元,农村五保、低保和特困对象为每人500元,目前已在各区县陆续发放。(记者 任悦 李海燕 实习生 张一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