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滨海新区从现在开始至2012年10月,按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区的标准进行为期1年的创建活动,加快推进滨海新区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根据滨海新区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复核验收工作的实施意见,创建工作共分为动员培训、档案资料整理、资料归档初审、专家审核、档案资料检查指导修改完善并申请市级预验收、档案资料定稿及印刷、复核验收等阶段,预计明年10月底前接受复核验收。(记者 张鸣岐 实习生 孟若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