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宁波国家高新区在土地指标、规划设计、推进过程中给我们很多支持,我们占地53亩的民和·惠风和畅文化产业园区不久将在宁波国家高新区破土动工。”昨天,宁波民和影视动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亚佩这样告诉记者。
对文化企业来说,找合适的土地是个难题。文化企业的用地地段偏远一点无所谓,但是要求环境要好,而随着这几年土地出让价飞涨,拿地对文化企业来说更是难上加难。
正是看到了文化创意企业在用地上的困难,宁波市早在几年前开始,就对这些企业在生产用房租赁和土地出让上给予各种扶持。
“创意1956和新芝8号园区在建设、发展过程中得到了江北、海曙区委区政府的很多支持,为鼓励扶持文化创意企业成长,我们对入驻企业在房租上给予了优惠,比如在创意1956园区建设期,签约入驻的文化创意企业给予50%的租金优惠,并承诺3年内不提价。”宁波欧迅创意园区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智向记者说。据他介绍,目前创意1956已经是“十二五”时期宁波市文化发展“1235”工程重点文化项目之一。
在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上,对于土地出让,宁波市最新公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发展文化产业的若干意见》,在土地保障等方面有了更为积极的扶持激励政策。意见指出,要加大对文化企业发展的土地保障力度。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及用地规模标准的前提下,文化企业可按规定申报建设用地。区别对待文化产业投资项目用地和一般工业用地,符合法定条件的文化企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用地指标要优先安排,可采取划拨、出让、租赁等方式供地。鼓励利用城区内现有旧工业厂房等存量房产,在不改变土地登记用途、建筑物主体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前提下,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对入驻本市经认定的动漫企业、文化创意企业等,3年内需购地建设的,其土地出让价格给予适当优惠,但不低于现行基准地价的80%。(记者 徐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