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山西省忻州市代县阳明堡镇七里铺村56岁村民任美茑在展示活立木交易合同。任美茑告诉记者,考虑自己和老伴年老后没有退休金,就想着把钱存到这“保赚林”里面,但是现在代理员们都被警察抓了,就盼望着国家能把这些钱给追回来。 新华社记者 原勋
新华社太原9月20日专电题:“保赚”?保骗!山西代县雁州专业造林合作“保赚林”骗局调查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原勋
近日,网上传出讯息:山西代县雁州专业造林合作社以国家积极培育活立木市场为由,与晋北很多农户签订活立木交易“保赚林”合同,骗取农民兄弟的巨额存款。不少网民对此发出疑问:难道,山西竟然出了一个新版的“万里大造林”骗局?
那么,网帖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这家造林合作社究竟是“保赚”还是保骗?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钻政策的空子忽悠农民“保赚不赔”
有关网帖称,山西代县雁州专业造林合作社在晋北以及周边地区发展农村信贷员为其合作社的驻村委托代理员,通过驻村委托代理员发展农户与该合作社签订“保赚林”合同。那么这些驻村委托代理员又是如何让农户们自愿签订这份声称保赚不赔的合同呢?
9月18日,记者在山西省忻州市代县阳明堡镇七里铺村调查得知,该村共有200多户,签订“保赚林”合同的超过100多户,累计签订缴纳的现金有300万元左右,其中包括驻村委托代理员、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都签订了“保赚林”合同。
据山西省忻州市代县阳明堡镇七里铺村委会主任刘海生讲,自己也往“保赚林”合同里缴纳了14万元,当初是觉得雁州专业造林合作社驻村委托代理员是村里的老会计、72岁的刘济,他还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信贷员,出于对老刘的信任,再加上每年也能得到不少的利息回报,村民们都纷纷签订了“保赚林”合同。
58岁的牛改莲,平时省吃俭用,把给孩子们办婚嫁的7万3千元钱也投了进来。牛改莲说:“这是娃娃们打工钱交到我手里头攒起来的,咱这当妈的帮着拿着,可不能把娃娃们的钱给诈了吧?!”
警方立案调查村民期盼追回存款
目前,山西警方已经刑拘了代县雁州造林专业合作社的相关负责人,该案件被警方确定为“12.0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局宣传处白振海处长告诉记者,山西省公安厅专门接手这个案子,因案件正在调查中,所以不便和媒体过多透露相关具体情况。
56岁的村民任美茑告诉记者,考虑自己和老伴年老后没有退休金,就想着把钱存到这“保赚林”里面,但是现在代理员们都被警察抓了,就盼望着国家能把这些钱给追回来。当初任美茑觉得驻村代理员老刘人不错,值得信任,就往里面存了3万多元,没想到却上当受骗了。
据了解,包括刘济在内的驻村委托代理员已经被代县警方刑拘调查。同时,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像刘济这样的委托代理员也签订了“保赚林”合同,缴纳了现金。据刘济的儿子刘新荣讲,自己的父亲往里面存了6万元,而他本人也缴纳了1.1万元,还让亲戚朋友也存了5万多元。
刘新荣说,他和村民们确实也得到过“利息”,但是现在连要回本钱都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需进一步完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体制
那么,为什么一家小县城的民间林业合作社能骗取晋北地区众多农民的钱财呢?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代县雁州造林专业合作社首先利用农民在金融方面的无知,现在很多农民还以为这家林业合作社是类似银行的机构;其次,就是打着国家积极培育活立木市场的大旗,让农民们对这个“保赚林”项目深信不疑;再次,就是借“交易员”在村里多年积累的人脉关系和信誉度,达到“杀熟”目的。
据山西省忻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科柳德平科长介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工商部门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时,登记不得收取费用、不验资、不年检。
然而,代县雁州造林专业合作社就是利用这样的好政策,自2008年7月9日登记注册以来,以活立木交易为由,在晋西北地区发展农村信贷员为其交易员,合伙骗取代县、繁峙县等地的农民兄弟的现金,胡作非为,坑害农民。而作为林业部门,又无权监督林业合作社,这样代县雁州造林专业合作社就开始大胆地搞“保赚林”项目。
山西省忻州市林业局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科孙全安科长表示,作为林业部门只能提供技术服务、政策咨询,专业合作社属于市场体系的产物,不受林业部门的制约管理。
柳德平介绍说,农民专业合作社违规了就是轻则责令改正、批评教育,重则就是依法撤销登记。对于个别人侵犯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一般是通过法律的渠道解决。
多年从事林业工作的孙全安认为,2003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颁布后,林业成为投资热点,但个别林业公司在活立木交易过程中设置了一道道陷阱,成为市场健康发展的“杂音”。再加上大多数农民不具备林业知识,不了解林业经营的风险所在,无法有效地监控林地的经营状况,从而出现了信息的严重不对称。建议林业、财政、工商等部门联合起来,普及林业合作社等方面的基础知识,让农民真正认识到林业合作社的性质,尤其是对活立木交易这块,更应该完善市场管理体系和制度,避免不法分子为非作歹、欺诈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