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电网公司出现“蚁贪”案件 一科级干部涉嫌巨额贪贿落网
华中电网公司纪检人员称企业纪检存在局限性
有这样一种腐败类型——主人公大都是处于权力末端的“小人物”,职务相对不高,但是他们凭借手中的权力,在短则几个月长则三五年甚至十余年的时间里,几十次甚至成百上千次持续地贪污受贿。对此,法律界称之为蚁贪,即“蚂蚁搬家式腐败”。
记者近日从有关方面获悉,地处湖北省武汉市的华中电网有限公司被当地检察机关查出了一起“蚁贪”案件。华中电网有限公司科级干部冯智武伙同其哥哥冯智舟以及另一名叫崔书光的犯罪嫌疑人涉嫌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已被检察机关查处。
“小人物”贪污受贿巨额资金
据记者了解,2010年1月16日,华中电网有限公司科级干部冯智武因涉嫌贪污罪被刑事拘留,同月30日被逮捕。2010年8月26日,因为发现其又涉嫌受贿犯罪,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一同被捕的还有冯智武的哥哥冯智舟和一名叫崔书光的社会人员。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华中电网有限公司冯智武职务并不高,是一个很不起眼的“小人物”,但冯智武总能想出各种办法从华中电网公司下属企业索取贿赂,就连2008年冰灾时湖南省电力安装工程公司项目部收集的报废电线、铁塔变现款项,也被冯智武采取手段予以隐瞒。
据记者了解,冯智武基本以索贿为主,索取贿赂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几年下来,其贪污受贿的总额特别巨大,有时一笔就有近百万元。
除此之外,冯智武还涉嫌串通投标罪。目前,武汉市检察院正在进一步调查此案。
企业纪检存在局限性
一个企业的科级干部缘何能贪污受贿巨额资金?到底是制度漏洞还是监管缺失?记者近日来到了华中电网有限公司进行采访。
该公司职工向记者透露,冯智武虽然职务不高,但头脑非常灵活,其穿着也非常时髦。
“从其穿着一看就是一个有钱人”,这位职工对记者说。由于其哥哥冯智舟常年在河南从商,冯智武经常在职工面前说其钱财来源于哥哥的支持。冯智武所乘坐的一辆高档轿车也悬挂着河南牌照。
“冯智武在案发前已经引起了我们纪检人员的注意,要不是我们纪检人员的监管,他可能会犯更大的错误。”华中电网有限公司党群处分管纪检的石副处长对记者说。
但对于冯智武腐败案件发生的原因,石副处长表示,因为案件还未在法院审结,他对案件不好多谈。
石副处长认为,华中电网公司一贯注重廉政教育,冯智武的案发属于偶然性。
“我们一年关于廉政建设的制度汇编就有8本,每年我们还组织干部职工去延安、西柏坡等地接受红色教育;有时还组织干部职工们去困难企业看看,听听困难企业职工在低收入的情况下,是如何发扬奉献精神的。”石副处长对记者说。
但石副处长坦言,企业纪检也存在局限性,因为没有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所以企业纪检还是以教育预防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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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蚁贪应零容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认为,惩治蚂蚁搬家式腐败必须尽快改变立法观念。他呼吁立法机关尽快修改刑法,对贪污贿赂腐败案件采取“零容忍”,以防止国家工作人员在人情往来中迷失方向,沦落成罪犯。
“当然,零容忍并不是禁止政府官员正常交往,也不是杜绝礼尚往来,而是要提醒政府官员,必须如实申报自己的财产。假如政府官员收受他人的钱财而没有主动申报,或者私下接触他人而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受贿,那么,都应按照犯罪论处。”乔新生分析说。
对反腐败而言,防患于未然往往比事后惩处更重要,这一点对惩治蚁贪同样适用。中共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认为,我国目前对基层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和腐败预防存在一定的缺失。
“对科级以下的公务人员同样要加强廉政教育,将基层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落到实处。对一些基层关键岗位的人员,如会计、出纳、采购员、收银员等,要进行定期轮岗,不能让他们在一个位置呆得太久,否则会形成宗派体系,相互帮忙、相互掩盖腐败行为。另外,还要加强财务审计,比如,能否将审计周期由一年一审改为一个季度一审,不同单位之间,用不同的财务人员来交替审计单位账目。”林喆说。(刘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