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为减轻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的影响,省政府办公厅日前正式下发了 《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确定在全省建立困难群众生活保障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联动机制保障对象主要包括: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连续3个月度同比涨幅超过4%(含4%)时,联动机制就会启动,向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或失业保险金补贴。联动机制启动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持续在4%以上运行,且连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达6个月以上,要按照正常程序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或失业保险标准。记者王笑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