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停车场建设有了统一标准
有看护岗亭、有停车诱导系统、有价格公示牌……7月5日,沈阳市停车管理办公室发布消息,他们在前一阶段试点的基础上,制定了统一的停车场建设标准。这意味着,沈阳停车场将迈入“标准化、智能化、规范化”时代。
一直以来,沈阳的停车场存在硬件标准不统一、服务管理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市民反映强烈。对此,该市停车办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管理经验,决定建设规范化公共停车场,并首先在市妇婴医院、沈河区中国茶城、华府天地等处进行了试点。
此次出台的统一标准,就是在总结和完善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标准分八个方面,即:设置统一制式的看护岗亭,并根据停车场所在区域、停车场类型进行全市统一编号;实现视频监控系统的全方位、全时段覆盖;要专门在方便出入的位置设置残疾人专用泊位及行人专用通道;要配备三级停车诱导系统,实时动态地为进入停车场周边区域的汽车提供停车场的剩余泊位信息、最优路径等与停车相关的向导信息;要安装机动车图像信息采集系统,可自动捕获驶入和驶出的机动车图像及号牌图像;要安装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的停车场收费系统;停车场看护员必须着全市统一制式的服装,并佩戴由市停车办统一监制的工作证件持证上岗;停车场信息统一对外公示,设置由市停车管理办公室、市物价局统一监制的价格公示牌,同时,停车场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物价收费许可证、质量技术检定证书统一对外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据介绍,现在起,沈阳市新建的停车场一律执行新的停车场建设标准。已有的停车场也要按标准进行全面整改,若拒不整改,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此外,该市还将对非法停车场进行清理,没有审批手续的,要依法取缔。按规定擅自设立停车场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撤除,逾期未撤除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 刘立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