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16日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日前宣判了一起10人重大贩卖毒品案件,其中被判处死缓2人,无期徒刑1人。
2009年9月至10月期间,刘宏波从广东省深圳市程宗海处购买毒品后在长春市贩卖给程琦,程琦转手贩卖给赵勇等6人,倪志军帮助转移毒品。
至案发,程宗海共计贩卖毒品麻古约2.6万粒,重2468.96克;刘宏波贩卖麻古2.08万余粒,重1941.2克;程琦贩卖麻古3898粒,重360.4克,摇头丸4粒、K粉4袋。
法院宣判,程宗海和刘宏波均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程琦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赵勇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其他涉案的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1年,缓刑1年不等的刑罚。(记者 周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