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分三类区域收费管理
■管理人员持证上岗,使用咪表或POS机计算停车时间
■“采取计时为主、计次为辅、有所差别”收费原则
■对计次、包月、大型活动、旅游景点停车收费分别作出规定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从交管局了解到,截至5月31日,天津市已重新施划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2万余个,并逐步设置停车泊位标志牌、公示牌提示停车泊位数、停放时段及三类区域不同停车收费价格等实用信息,管理人员佩戴胸牌上岗。今后市民停车可根据指示牌了解收费标准、时间等有效信息。
据了解,今后占路停车场统称道路停车泊位,停车场管理人员严格按规定上岗,身着统一服装、佩戴统一胸牌,道路停车泊位使用咪表或POS机等设备计算停车时间,使停车收费更加公正透明;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根据市发改委制定的“机动车停车收费改革方案”确定,“采取计时为主、计次为辅、有所差别”收费原则,中心城区分三类区域收费管理:一类区域包括劝业场、金街、小白楼、大胡同等市中心商业繁华区域;二类区域包括奥体中心、水上公园等中环线内及附近停车供求矛盾突出区域;三类区域为除一、二类区域外其他区域。该方案还对计次收费、包月收费、大型活动期间临时计次收费、旅游景点停车收费作出规定。
道路停车泊位逐步安装标志牌和公示牌,停车标志牌提示所在道路停车泊位数、允许停放时间段等信息;停车公示牌则根据路段所属区域差异提供停车价格信息及驾驶人停车注意事项,市民停车时可通过公示对价格标准、停放时间等一目了然。目前,广东路、水上公园东路、水上公园西路、南运河南路等部分道路停车泊位已安装了停车标志牌。(记者 廖晨霞 通讯员 杨毅 王栋 李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