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艺术涉性 男子被劳教一年
与女搭档以性爱展示作为作品;警方认定其为淫秽表演;当事者律师称将申请行政复议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近日,艺术工作者成力因当众展示性爱行为艺术,被警方以“寻衅滋事”为由,处劳动教养一年。
昨天(8日),成力的代理律师表示准备申请行政复议。
行为作品为性爱展示
昨日,31岁的艺术工作者郭珍明称,3月20日下午,一场名为“敏感地带”的行为艺术展在(北京)通州区宋庄镇的北京当代艺术馆举行,艺术展分为图片展和现场展。艺术展邀请了两百多名艺术圈内的专业观众,未对外开放。
郭珍明回忆,成力作品是《艺术卖比》,他和女搭档在展馆的阳台、地下室等地方,以性爱展示作为行为艺术作品。当时有现场的观众拍摄,现场秩序并无混乱。
郭珍明称,3月23日,成力等几名参与表演的艺术工作者被宋庄派出所民警带走。第二天,成力被拘留。
表演被指造成秩序混乱
成力的代理律师王振宇称,4月25日,通州公安分局预审警官告知,成力已被决定劳动教养一年。
据家属提供的《劳动教养决定书》称,成力的“行为艺术”被认定为“裸体淫秽表演”,“引发多人围观,造成现场秩序混乱”。
王振宇不认可该决定书,表示准备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失败,将提起行政诉讼。另考虑到成力有冠心病,也准备申请所外执行。“要找一些艺术家对成力的行为艺术做认定,并邀请法学家对艺术和法律的边界进行探讨。”王振宇称。
- 追访
“对现在的结果感到意外”
今年57岁的成力是兰州人。
成力的律师王振宇称,5月6日,他在拘留所第一次见到成力。成力自称心情有点烦躁,在进行行为艺术表演时,成力表现很冷静,事后接受警方调查时,成力也跟警察做了详细沟通。“他对现在这个结果感到意外”。
成力的好友郭珍明评价,成力在1998年入住宋庄,他是一个被大家公认的严肃的艺术家。此次成力参展的作品《艺术卖比》,想通过这个行为来讽刺当代艺术圈里,艺术被过度商业化的文化现实———“艺术如同卖比”。
郭珍明称,成力对目前艺术圈里,很多艺术大腕,在短时间内聘请大量的助手大量生产作品,在作品上签上自己的名字,然后进行商业化运作销售。“他对这样的现象感到忧虑。”
据了解,成力在创作笔记上写道:“《艺术卖比》作品在半夜才想出办法来。做,还是不做?如何面对家庭和信仰?……合作者心理压力非常大,她有自己的社会关系、家庭组成。我非常感谢她……对不起妻子和女儿……”
成力的妻子表示,她对丈夫的行为完全理解并支持。
《劳动教养决定书》(京劳审字『2011』第834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理查明:2011年3月20日下午,成力伙同任××(另案处理)在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北京当代艺术馆楼顶、地下室等公共场所,裸体进行淫秽表演,引发多人围观,造成现场秩序混乱……成力寻衅滋事一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认定。现决定对成力劳动教养一年。决定劳动教养前,先行羁押一日折抵劳动教养期限一日,劳动教养期限自2011年4月24日起至2012年3月23日止。
- 案例
●1989年2月5日,“中国现代艺术展”在中国美术馆刚刚开幕,来自浙江的艺术家肖鲁与她的男友唐宋合作,用左轮手枪朝自己的作品《对话》(电话亭实物)连射两枪。后来,肖鲁和唐宋均因扰乱社会治安罪被处以行政拘留五天。
●2006年9月30日,诗人苏非舒在第三极书店表演行为艺术而当众脱衣,因违反北京市治安管理条例,被北京海淀区公安分局拘留10天。
●宋庄的艺术工作者郭珍明称,去年6月,他们在潮白河举办艺术节,他和另外两名艺术工作者,因为裸露身体被警方行政拘留9天。
- 声音
“裸体是艺术的一种语言”
宋庄的艺术工作者郭珍明称,当代艺术包括行为艺术,在以当代艺术命名的展馆里发表作品,只能以艺术角度去评价,不能用世俗社会的角度去评价。比如电影镜头中的含有性行为情节一样,但不能认定为淫秽表演。在我们圈子里,行为艺术的界定是很开放的,裸体是要表达艺术的一种语言。每种行为艺术都有要表达的主题。
“劳教一年处罚不妥”
成力的律师称,成力行为属于在特定时间、特定场所、面对特定人进行表演的艺术行为,其场所不能被认定为公共场所,其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警方应本着对艺术宽容的态度,成力不适用劳动教养。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教授称,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更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而成力的行为并未构成“寻衅滋事”,因此对其劳教一年的处罚不妥。
“性展示已突破是非底线”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称,应该尊重公安机关对成力所作出的劳教一年的处罚。成力在公共场所阳台上摆出性交姿势,引起围观,并有人将照片发布到网上,让更多人看到,已经触犯了法规。这远比在公共场合裸露身体严重,在任何一个国家,成力的行为都会被认定为淫秽表演,其行为亵渎了艺术,已经突破了是非底线。
王大伟认为,艺术家在构思创作时,应该有一条“刹车”底线,更不能触犯法律。(记者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