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一司机得知老板密码后多次取款,案发后因主动退款被宽大处理。但其不知悔改,释放后继续行骗而再度被捕。日前,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对其判刑3年。
李某是赵某的专职司机,因受赵某委托负责结账付款,得知了赵某的银行借记卡密码。2010年初,李某趁赵某让其负责保管挎包之机,拿出借记卡取出现金3000元后,又将卡放回原处。起初李某还有点紧张,但过几天后发现没什么动静,胆子大了起来,遂又用相同方法分两次取现金4800元挥霍。
赵某发现借记卡显示余额不足,去银行查询发现,有三笔取款的取款人并非自己,于是马上报警。李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后,主动赔偿了赵某损失。检察机关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李某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然而,李某却没有吸取教训。在看守所拘留期间,李某认识了狱友王某。李某被释放后,对王某的老婆谎称他能通过“关系”为王某办理取保候审及找工作,骗取1900元;后又再次以办工作为名,骗取王妻的朋友贾某3000元。
李某被公安机关再次抓获后,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诈骗罪对李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认定罪名成立,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记者解金钊 通讯员孟繁伟 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