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2011年,国家下达山东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32.82万套,是去年任务量的近3倍。我省确定,新建农房80万户,改造危房20万户。大体匡算,今年全省将有500万人从中受益。在4月7日召开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住房建设工作电视会议上,“钱从哪里来,地从哪里出,房子怎么分,分完怎么管”等关键问题一一明晰。
困难户较多大企业可用自用土地建保障房
如此大规模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用地来源是个问题,除中央财政专项补助外,省政府确定,将住房保障奖补资金由去年的1.3亿元提高到今年的5亿元,各地要确保将全部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和土地出让净收益中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保障房建设,政府直管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的结余资金,可用于发展公租房,企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实行计划单列、优先保障,对利用存量土地的,在完成供地后,省对冲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计划指标由省统筹安排。各地要积极构建保障性安居工程专用融资平台,吸引和整合社会资金投入。
山东省提出,保障房建设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和运营。特别是鼓励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国有工矿和大型企业,在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情况下,利用自用土地,通过棚户区改造、集资合作建房等方式建设经济适用房、公租房。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公租房,原为划拨用地的,暂不改变使用性质,原为出让地的,不再缴纳用地差价。有关人士表示,这一政策含金量很高。
公租房要按照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合理确定租金标准,并运用土地供应、投资补助、财政贴息、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吸引各类机构参与公租房建设和运营。调动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性,在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按一定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
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同样要保证质量,要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建设标准和节能标准。严格执行申请、审核、公示制度,实行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坚决防止并从严查处骗购、骗租行为,确保真正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受益。使用过程中积极探索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企业参与维护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后续管理中建立健全住房保障退出机制,定期严格复核廉租房、公租房保障对象,对收入、住房状况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停发补贴或责令退租;规范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购买不满5年的不准上市,满5年上市转让的,要补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保障房建设是“摘乌纱帽”指标
近两年多来,全省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451亿元,完成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投资2961亿元,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省就减免土地出让金、基础设施配套费、营业税等60多亿元,
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要规范管理运营,确保真正需要的困难家庭受益,加强管理维护,让群众住得放心、安心、舒心。
姜大明要求,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要坚持正确导向,始终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宜合则合、宜分则分,宜楼则楼、宜房则房。要坚持分类推进,继续以城中村、城边村、乡镇驻地村、大企业周边村、经济强村、矿区搬迁村和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区内村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力度,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要坚持让利于民,减轻农民建房负担,解决好农民群众长久生计问题。
姜大明指出,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继续严格落实国家和省里出台的各项措施,加强供应和需求双向调节力度,坚决遏制房价过高、涨幅过快的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合理引导住房需求,进一步调整优化住房供应结构,从5月1日起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姜大明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城乡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落实工作责任,保障性安居工程和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由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政府抓落实并负直接责任。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舆论引导,增强推进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坚决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住房建设工作各项任务。
副省长郭兆信主持会议。会上,济南、青岛、枣庄、烟台、莱芜、临沂6市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同志作了发言,省里与17市签订了2011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