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制度上解决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让城市外来务工人员融入城市享受更多的“市民待遇”,沈阳市今年将探索建立农民工城市公共服务中心。3月19日,记者从沈阳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将在相关部门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加强有关农民工政策和待遇的立法工作,用法律手段解决农民工的实际困难;通过农民工城市公共服务中心,加大投入力量,加强技能培训,及时反映农民工的诉求,逐步形成良性管理机制。
根据沈阳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的调查,目前在沈务工的农民工高峰时期约为138.5万人、稳定就业总人数为71万多人、常住农民工总人数超过60万人,45岁以下的青壮年占87.6%。调查发现,近几年移居沈阳市内的农民工家庭,每年以近10%的速度递增,来沈2年以上的近5成。这一群体的农民工,有相对稳定的工作,打算在城市长期发展,且有举家迁移的倾向,日益呈现出利益诉求上的深化及融入意愿强化的特点。
据了解,为将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沈阳市有关部门设计:农民工城市公共服务中心将具备管理服务、权益保护、文化教育、党团活动四项基本功能,以及提供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社保经办、政策咨询、法律援助、文化娱乐、计划生育和公共卫生服务、居住登记和公共证件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和调解、党团组织管理十项全方位的公共服务。
探索建立农民工城市公共服务中心,沈阳将充分依托基层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现有平台,整合基层政府的主要公共服务资源,整合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党团组织服务中心等平台,在全市所有区、县(市)、开发区的街道、乡镇开展农民工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做到机构全覆盖。
根据设计,在保障四大功能、十大公共服务的基础上,各区、县(市)、开发区可结合实际增加独具特色的公共服务功能,比如在农民工较多的区、县(市)、开发区,可以创新建立公助民营性质的“蓝领之家”,开设免费的图书阅览室与周末影院,定期举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讲座和职业培训规划,并配有“蓝领之家”心理援助小组等,为广大农民工提供更深层次、更全面的综合服务。
“组织管理好农民工,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性管理机制,靠一两个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建立整体协调机制,各个部门包括社会公众都应该参与进来,将农民工的服务管理纳入社会综合管理的大框架。 ”有关人士说。
(记者 侯永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