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到来,为堵塞和消除烟花爆竹管理中存在的漏洞、隐患,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案》,警方加大对烟花爆竹案件的查处力度。
为严格烟花爆竹市场管理,警方将重点打击以下违法行为:1、无证销售烟花爆竹的摊点和流动销售摊点;2、利用居民住房或废弃、闲置厂房、学校幼儿园出租房当仓库非法储存烟花爆竹;3、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违禁烟花爆竹(双响、大白杆、钻天猴、礼花弹、砸炮、滑炮等);4、无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1月24日10时许,公安南开分局嘉陵道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在自贡道与泊江路交口处有一名男子无证贩卖鞭炮,很快民警将嫌疑人郭某抓获。郭某交代其是辽宁省绥中县人,本是在津经营水产品的商贩,他认为利用过年卖爆竹可以赚上一笔,不承想被民警抓获。随后,当场查获啄木鸟牌1000头鞭炮60包,啄木鸟牌2000头鞭炮21包,浏阳河牌双响爆竹330个,共计102000余头。
同日11时许,嘉陵道派出所民警在罗江东里小区门口发现两名男子违法销售烟花爆竹,摊位上还有人正吸着烟,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出示工作证对该摊位进行检查。经查发现经营鞭炮摊的是两名武清男子,二人未获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擅自销售烟花爆竹, 民警当场查获2000头的鞭炮100余包、1000头的鞭炮130包、二踢脚200个。(记者 常健 通讯员 王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