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近日,环保部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市和乡村的声环境质量。昨日记者获悉,今年天津市将执行此《意见》,采取多项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污染,根据相关法规条文,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全面开展噪声功能区监测,确保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分别小于70分贝和56分贝。
据介绍,近几年来天津市声环境质量稳步提高。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237个安静居住小区;开展了噪声专项整治活动,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声级比2005年均下降0.3分贝。严格控制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天津市还将推行城市室内综合市场,取缔扰民的露天或马路市场。对室内装修进行严格管理,明确限制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并加强中高考等国家考试期间绿色护考工作,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根据《意见》,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架路、快速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等道路两边应配套建设隔声屏障,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同时加快城市市区铁路道口平交改立交建设,逐步取消市区平面交叉道口。控制高铁在城市市区内运行的噪声污染。加强机场周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减少航空噪声扰民纠纷。(记者 单学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