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市工商局近日出台了《关于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中实施行政指导的意见》,增强本市食品经营者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规范经营行为。
其中行政指导内容包括:指导食品经营者逐步推行进货查验与进货查验记录电子台账,积极引导其利用现代化手段建立健全食品采购、贮存、销售、退市、销毁等环节电子监控体系;指导市场主办单位、商场、超市等食品企业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对经营的食品进行自检;指导食品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的运输、销售、贮存食品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指导食品经营者定期清理食品,建立临期食品专柜;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如实、完整记录问题食品退市和销毁情况;指导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重点食品经营场所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食品安全检测等相关信息,及时进行预警和提示。 (记者扈嘉怡 通讯员王毅鹏 李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