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济南市城市居民生活用管道燃气价格到底该不该调整?应该怎么调整?9日,济南市物价局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对民用管道燃气价格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公开听证。
市物价局听证会:多数代表同意天然气涨0.3元 自2007年5月份以来,国家和省三次调整了天然气出厂价格和门站结算价格,济南市焦炉煤气出厂价格也于今年6月1日作了调整。为缓解燃气上游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增加因素,保障燃气供应企业正常运营和供气安全,按照法定程序,市物价局组织召开了这次调整城市管道燃气价格听证会。此次听证会共聘请听证会参加人26名,实到25名,符合有关听证办法规定的要求。此次听证会前,市物价局已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了此次听证会的主要内容,并披露了燃气费拟调整的方案。
物价局提出天然气和焦炉煤气调价方案
济南市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天然气结算价格、管网损耗及运营成本、利润和税金四部分组成,经市物价局成本监审,我市天然气经营企业6月1日后天然气结算含税价格为2.065元,管网损耗是0.109元,管网含税运行成本是0.735元,燃气经营企业的含税净资产利润是0.271元,这四部分合计为3.18元。也就是说,完全按照定价原则来调整我市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话,我市天然气价格上调的幅度将较大,将由现行每立方米2.40元提高到3.18元。在拟定调价方案时,我市物价部门只考虑了近几年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上调对城市燃气企业购进成本增加的因素,由于购气成本每立方米增加了0.34元,因此,调价方案拟将增加的购气成本顺价调出,其他成本增加因素由燃气经营企业承担。
对此,市物价局提出了两个调价方案,一是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承担门站价格平均上调每立方米0.34元,由每立方米2.40元调整为2.74元,上调幅度14.2%。二是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承担门站价格平均上调每立方米0.34元中的0.30元,由每立方米2.40元调整为2.70元,上调幅度12.5%。
今年6月1日,我市调整了焦炉煤气出厂价格,已由每立方米0.85元调整为1.05元。建议居民用焦炉煤气销售价格顺调出厂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20元的提价额,即居民用焦炉煤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1.30元调整为1.50元,上调幅度15.4%。
多数代表对天然气涨价投了赞成票
在听证会现场,记者注意到,参加人普遍支持每立方米上调0.3元的调价方案。
山东建筑大学热能工程学院李兴泉教授表示,天然气涨价是大势所趋,由于天然气是不可再生能源,我国储量只占世界储量的1.2%。而近几年我国的天然气需求量急剧增加,今年预计将达到1100亿立方米,据测算到2020年我国将突破2000亿立方米,所以天然气涨价成为必然。关于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幅度,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有明确的要求,必须控制涨价的幅度,原则上只考虑管输费及购气成本的因素,据市物价局测算是0.34元每立方米,同时考虑到我市居民的承受能力、物价水平及与其他城市的情况,他认为这次价格调整幅度不大,基本上同意调价方案,但比较赞成第二套方案,也就是每立方米上涨0.30元,焦炉煤气上涨0.2元。
消费者参加人迟淑英在发言中表示,同意居民管道天然气每立方米上调0.3元,焦炉煤气每立方米上调0.2元,但政府应该统筹解决涨价给低收入群众带来的生活压力,建议天然气价格上调后燃气经营企业能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安全保证措施。
政协委员参加人陈志勇发言认为,管道天然气经营具有一定的公益性,企业不仅应关注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承担社会责任。在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方案中提出,三家天然气经营企业亏损经营,既然亏损,就应该由物价机关进行审核,将审核报告拿出来展示给市民,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都在酝酿调价,他也同意我市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3元。
除了以上听证会参加人,记者在听证会现场注意到,绝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都对天然气价格上调投了赞成票,而这些赞成票中,又多数投向了第二套方案。
价格涨了,服务要跟上
消费者参加人刘学军发言时说,天然气经营企业目前面临困境,他同意第二套调整方案,即每立方米天然气上调0.3元,焦炉煤气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2元,作为消费者,希望燃气企业能够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
听证会结束前,市物价局表示,将认真对待和考虑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每一项意见和建议,对听证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报市政府审批。待定价决策出台后,将按照听证办法的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布定价决策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阶梯气价”是否可行?
听证会上,记者注意到,听证会参加人特别强调两个焦点问题:一是天然气价格调整应特别关注弱势群体利益,二是实行阶梯气价是否可行?
■焦点1:能否对低收入家庭适当补贴?
来自济南市总工会的听证会参加人王汝旺在发言中表示,从调查情况看,群众的意见集中在两点:一是对燃气价格上调表示理解,但应充分考虑到目前各种生活资料价格都在上涨,市民生活成本已处于高位等因素,将燃气价格涨幅控制在市民可接受的合理范围内。燃气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成本,减少资源浪费,而不是通过单纯的涨价来弥补较大的投入和亏损。二是燃气价格上涨应充分考虑全市困难职工群体的承受能力。截至目前,我市办理发放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职工家庭有13915户,困难劳模有近万名,有关部门应给予这部分困难职工群体更多的关注,切实缓解燃气价格上涨对困难职工群体的影响,避免引起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消费者参加人于燕的发言很简短,作为一名消费者代表,她认为此次调整管道燃气价格,对收入高的用户影响不大,但对收入较低者确实有影响,目前生活用品价格都在增长,希望政府充分考虑收入较低的家庭。
听证会参加人、人大代表付强在发言中表示,此次调价幅度不是太大,对绝大多数居民的生活质量影响不是很大,因此对涨价表示理解。但对低保家庭、困难职工群体要充分考虑到,那些老弱病残确实没有劳动能力的人,哪怕是微小的涨价也会增加他的生活成本,影响他的生活质量,涨价时要考虑到这个弱势群体的利益。
专家代表、山东建筑大学热能工程学院田贯三教授在发言中表示,政府要对弱势群体和低收入家庭进行适当的补贴,保证管道燃气涨价后,对这部分人员的生活没有影响。
■焦点2:“阶梯电价”后能否实施“阶梯气价”?
9日的听证会上,继阶梯电价出台后,不少代表提议民用天然气实行“阶梯气价”。
听证会参加人消费者高红表示,她赞成天然气价格上调,但对上调的幅度有所商榷,她认为天然气价格调整应考虑不同层次的收入人群,实行不同层次的收费标准,每立方米上调0.3元看着不多但也是上涨了12.5%。她建议建立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让价格的调整,即能合理反映成本又能兼顾不同收入居民的承受能力。她建议实行累计递增的阶梯式燃气价格,组织相关部门及企业计算出居民用户合理的月平均用气量,以此用气量为基数,在月均用气量以内执行一个优惠价,超出这个基数每十个立方米执行一个新价,台阶越高价格越高,也就是说用气量越多的用户支付费用越多,反之节约用气的人就少付,这样有利于节约用气。
消费者发言人崔晓表示,燃气企业是公益性行业,不能完全以盈利为目的,它应该把它的经营方向进行划分,比如民用天然气是居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是可以亏损不赢利的,工商业用气,可以盈利,用工商业用气的盈利弥补民用气的亏损。此外,现在冬天到了,有很多家庭用天然气取暖,正常的用气是用来做饭的,用天然气取暖不应该受到低价保障,因此建议实行天然气阶梯制,每户居民每个月的生活用气是多少,这个范围内享受低价,燃气经营企业可以承受亏损,如果超过这一范围就可以增加收费,用得越多,支出也越多,这也符合国家的节能减排目标。
山东建筑大学热能工程学院李兴泉教授作为专家代表,在发言时建议建立低保补贴,在价格调整的时候同步推出,实行低价调整低保补贴机制,保证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不受气价上调的影响。按照优先保证居民基本生活用气的原则,根据我市居民用气的生活水平和习惯,确定居民的用气量,对基本用气量内的居民家庭实施基本价格,比如现行的调价方案,以满足居民的生活用气,对超过基本用气量的要制定更高的价格,用户多用气就要多花钱。此外应建立监督机制,燃气经营企业提供的燃气质量要有保证,燃气的压力要稳定,燃气要安全可靠,以确保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