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我对不起家人,妈妈收养了我,我却不能尽孝,我收养了女儿也不能把她养大。求妈妈帮我把女儿带大或者送给好人家……”站在丰台法院法庭上,胡某哭着说,一同受审的男友则低下了头。两人被控出售假币罪。
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4月12日15时许,李、胡二人在丰台区新宫村委会附近出售假币被抓,当场起获假币共计15万元。民警在胡某的暂住地丰台区南苑新宫村一出租房内起获1.6万元人民币。经鉴定,上述货币均系机制假人民币。
据悉,胡某2002年曾因贩卖假币被劳教一年。2010年2月,胡某在北京结识了老乡李某,两人成为男女朋友。后李某从一黄姓男子手中购买了约17万假币,存放在胡某的住处,并联系买家进行交易。
“我有罪,但是在公安机关我说全都是我干的不属实,男友骗我说让我将罪顶下来,他帮我养孩子。今天是最后一次机会,我要说实话。”胡某说。“我认罪,不都是她的错。”吭哧了半天,胡某的男友说了实话。
“我现在只想见见我的家人,希望他们能来看看我。”胡某哭着说。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 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