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鲤城警方缴获的带有针孔摄像头手表、笔记本电脑、警服和证件。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泉州某企业行政部杨某荣经理冒充警察大队长结交女朋友,在与对方发生性关系时偷拍视频,并以此要挟敲诈受害者。昨日鲤城公安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此案告破,同时,因尚有十余位受害者身份不明确,警方希望受害者看到报道后,能到公安机关配合取证。
今年8月14日,泉州市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郊区中队接到宁德市寿宁县女青年张某某报案称:其于今年7月初在网络交友网站上认识一名泉州籍男青年,该人自称系泉州市公安局某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离异单身,有房有车,欲与其谈恋爱,随后该男子到寿宁县与其见面,两人在酒店开房发生性关系时,被该男子偷偷拍摄了视频,并以公布视频要挟敲诈她2万元。
接案后,鲤城警方由郊区刑侦中队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侦查此类案件。
专案组民警经多方侦查,于8月17日17时在鲤城区南环路某大酒店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荣(男,34岁,鲤城区江南街道亭店村人,曾有盗窃前科)。经审查,杨某荣对以裸体视频进行敲诈受害者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杨某荣自今年3月以来,在“世纪佳缘”网站上以人民警察身份注册了会员,并从网上购买了人民警察的制服,警衔、警帽、伪造的人民警察证件以及用来拍摄视频的手表等工具,冒用泉州市公安局某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的身份,专门针对未婚女青年进行招摇撞骗、敲诈勒索。现已找到受害者两人,涉案财物2.3万元。
因该案涉及到不雅的个人隐私,所以大多数的受害者未向公安机关报案,仅宁德、厦门两受害人指证现,在尚有十余位受害者身份不明确,无法取证,所以警方决定通过媒体寻找其他受害者,如果是被该人敲诈勒索的受害者,请到鲤城公安分局郊区刑侦中队配合调查取证,联系人:叶副中队长,电话:13960283131。公安机关将在保护公民的隐私前提下查清犯罪事实,维护受害者的权益。
该案犯罪嫌疑人现已于9月20日被鲤城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和招摇撞骗罪批准逮捕。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本网记者 郭冰德 通讯员 王盼阳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