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今天上午,政协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主席会议召开,会上通过了“关于提高企业一线职工收入水平”的建议案。
建议案建议,使最低工资标准逐步达到本市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40%。记者获悉,该建议案将送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参考。
据了解,今年4月,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成立专题调研组,对本市一线职工收入状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范围包括收入相对较低的95家企业,涉及职工3.2万人。调查显示,在本市90个行业中,66.7%的行业在岗职工工资水平低于城镇单位水平。被调查企业中,44%的职工工资不足2000元,其中,一线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670元(含加班、提成),仅为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35.6%。
建议案建议,将收入分配调节相关问题作为独立部分写入全市“十二五”规划,列出明确的时间表,建议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40%。尽快形成包括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在内的完整调控体系。
建立最低工资标准与消费价格指数联动的调整机制,当物价部门发布的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一定水平时,启动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
建议案建议,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减轻普通劳动者的税收负担,有效提高普通职工收入水平。
此外,建议案还建议,不断完善统计方法,在统计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时,将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职工全部纳入统计范围,真实反映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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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件提案重点督办
会议还通过了今年将由市政协主席重点督办的6件提案议题,包括“关于建设世界城市,保护北京地下文物尽快立法”、“关于保护患者就医权,尽快出台医疗机构治安防范规定”、“关于加强对北京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组织协调领导”、“关于推动北京养老服务体系社会化进程”、“关于以发展信息服务业为重点,带动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发展”等。此外还通过了追踪督办的“医保患者医保费用即时结算系统”提案。(记者周超)